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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综述

2013-01-21 18:42:00 来源: 中国纪检监察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
2011年以来,省纪委、监察厅制定反腐倡廉制度48件,废止44件,修订17件。

  2011年以来,省纪委、监察厅制定反腐倡廉制度48件,废止44件,修订17件。

  制定出台《山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和《山东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》等,加大制度执行问责力度……

  近年来,山东省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,在制度修订、制度创新、制度执行等方面取得新进展、新成效。目前,全省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共印发反腐倡廉法规制度1.3万多件,省委、省政府和省纪委、监察厅机关印发108件,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
  避免“零打碎敲”,制度制定立足顶层设计

  制度建设缺乏系统规划,制度不配套,甚至相互抵触,是造成制度“不好用”的重要原因。

  为解决这一问题,山东省纪委、监察厅深入调查研究。山东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李法泉明确要求:“要按照我们已有哪些制度,还需要建立哪些制度,国内外有哪些先进制度可供借鉴的要求,对构建‘6+1’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制度框架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。”据了解,2011年3月,山东省纪委提出构建“6+1”惩防体系工作格局总体思路,即完善案件查处、廉政教育、廉政风险防控、权力公开运行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、群众权益保障6项机制,建立1个科技防腐网络,以此为抓手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。

  按照这一要求,省纪委、监察厅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借鉴,从“6+1”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内在构成,提出了制度框架的初步构想,印发《“6+1”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制度框架结构和责任分工表》,内容具体明确,包含七大方面164项制度。

  2011年以来,省级层面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,进展顺利。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,印发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和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的意见》等,逐步形成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。在强化监督方面,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,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措施。完善党内监督配套制度,制定《巡视工作条例(试行)实施办法》、《关于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的意见》等。规范基层组织权力运行,制定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》、《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》、《高等院校廉洁自律八项规定》等。在预防腐败方面,制定《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》、《信访监督工作暂行办法》等制度。

  避免固步自封,制度创新契合时代要求

  “建议把文件中‘有关部门’表述为交通、环保等部门,以明晰责任、高效执行。”

  “谁来监督整个招标?实施过程出现争议后如何裁决?现有文件上没有体现。”

  日前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制度廉洁性评估会,与会评审专家就相关文件条款完善修改各抒己见、建言献策。

  2011年5月,山东省在淄博、东营开始探索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。该省提出39项廉洁性评估具体标准,对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,逐件逐条梳理审查。2012年4月,试点范围扩大到潍坊、日照、聊城和省交通运输厅、省质监局。截至目前,试点单位共评估规范性文件3514件。其中,拟修订157件,废止248件,梳理出制度在廉洁性方面存在的五类共性问题。

  与此同时,其他几项试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。启动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,确定了利益报告、利益核查、利益回避和利益公开4种利益冲突管理方式及8种利益处置和追究方式。积极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,稳步推进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。不断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,推动县委权力运行的程序化、规范化、阳光化。

  各地各部门在坚持用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。济南市系统推进行政审批、干部人事、廉政教育、行风评议、诉求渠道和纪检监察管理机制等六项改革;泰安市创新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、审理助辩和纪委全委会工作制度;聊城市对排查出的1.3万多个岗位风险点按照风险大小作出高、中、低三个层次的分等定级。

  避免“雨过地湿”,制度执行务求落地生根

  制度建设的效用,在于制度的执行力。山东省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放在突出位置,加大工作力度,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

  强化制度意识,把法规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,营造自觉运用和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。各级通过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法规知识测试、开展“制度创新年活动”和制度集中教育等形式,使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进一步增强。

  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、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,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问责力度,严肃查处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随意变通、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,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制度落实。健全领导干部述职、民主评议行风等为配套的考评体系,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问责。制定出台了《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》和《山东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山东省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》等,加大了问责力度。2012年,全省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3678件,2169名公务人员被追责。

  青岛市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透明运行,以“零自由裁量”为原则,建立市、区(市)两级统一的行政执法处罚网络平台和业务运行系统,细化量化行政处罚等次,推行处罚事项在网络上办理,有效防止“人情案”、“关系案”的发生。山东省将信息科技技术运用到制度设计、制度管理、制度执行等各个环节,增强了制度约束的刚性。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》,对电子政务服务、行政权力监察、公共资源交易监察、公共资金监察、廉政舆论监督、党风廉政教育六大平台的建设内容、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都作了明确要求,努力建设一个纵向贯通省市县、横向涵盖各领域的预防腐败网络。目前,省电子政务外网已与12个市和20多个省直部门实现互联互通,全省已有13个市、65个县(市、区)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,通过实时监控、预警纠错、绩效评估、统计分析、投诉受理、信息服务等基本功能,以“制度+科技”方式保证了制度落实。(记者李亮科)

责任编辑:罗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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