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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运期间人人要有公共安全责任意识

2013-01-23 10:35:00 来源: 中华铁道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
1月22日,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总队获悉,违禁燃放“孔明灯”,或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将被予以行政拘留。

  1月22日,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总队获悉,违禁燃放“孔明灯”,或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将被予以行政拘留;从即日起至3月16日,河南将开展“除火患 保平安”冬春专项行动,全省多部门联动严查消防安全隐患。(据《大河网》1月22日)

  随着春节的临近,消防安全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。如何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,切实消除火险隐患,确保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乐、祥和的春节?河南将开展“除火患 保平安”冬春专项行动,多部门联动严查消防安全隐患,其中,把禁放“孔明灯”同样作为节日消防安全的工作之重。对违规燃放“孔明灯”的,将被予以行政拘留的重罚处理。

  在节日里,燃放“孔明灯”是我国民间的一种传统习俗。孔明灯用塑料纸糊成,纸上写有祝福的话语,市民纷纷燃放“孔明灯”来祈福,在增添节日喜庆气氛。孔明灯可以放飞心情,表达美好心愿并没有错误,关键问题是燃放孔明灯存在安全隐患,就像夜间燃放烟花爆竹一样,也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,频频地给社会带来祸端。比如:孔明灯的燃放时间、地点和飘移方向、高度、距离均不确定,燃烧的火焰如掉落在油气站、电力设施、通信设备、高铁接触网、山林及各类建筑物,极容易引发火灾、爆炸事故,特别是对飞行航空器、铁路高铁动车列车运行构成重大威胁。既然“孔明灯”存在安全隐患,而且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,这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,避免意外发生。一方面还需要大力宣传,让人人知晓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,以及燃放后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;另一方面就是从源头上抓起,禁止商家出售孔明灯,让市民无处可买。

  其实,孔明灯属于危险的游戏,在许多城市均已明令禁止销售、燃放孔明灯。比如:在武汉、惠州、肇庆、杭州、兰州、西安、洛阳、厦门、南京、长沙等许多城市,已经明令禁止销售、燃放孔明灯。天下大事,安全第一。天大地大,生命为大。既然放孔明灯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公共安全,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,那最好还是让孔明灯寿终正寝了吧,作为市民应该遵守这一规定,免得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祸害,给自己带来麻烦,为和谐社会、美丽城市做一份贡献,也祝愿我们每一个人过年有一个好心情。(作者系中华铁道网特约评论员 周运华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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